近日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新修订的《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》。新《办法》首次明确了全装修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项目。该《办法》自5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。
新《办法》明确分户验收应分阶段进行。分户验收合格后,方能组织单位(子单位)工程质量竣工验收。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进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,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。
新《办法》首次明确了一次装修到位的全装修工程,以及全装修基础上,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的精装修住宅工程,应进行分户验收。
全装修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,除了要完成9项住宅室内和6项公共部分的验收外,还需要对工程所涉及的吊顶工程、轻质隔墙工程、墙饰面工程、楼地面饰面工程、涂饰工程、厨房工程、卫浴工程、智能化工程、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等内容进行验收。
在全装修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的精装修住宅工程,应进行分户验收。具体检查表格经建设、监理和施工单位协商,可自行确定。
记者对比修订前后的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》发现,新《办法》的分户验收更加细化,针对市民反映较集中的房屋常见质量问题,增加了验收内容。如,在楼地面、墙面和顶棚验收项目中,增加了对返潮、起皮的验收;在门窗验收项目上,增加了发泡密实的验收;在防水工程上,增加了对门窗有无渗漏的验收;在给排水工程项上,增加了对排水口位置的验收;电气工程项增加了防溅验收;还增加了通风和空调安装工程的验收项。(记者王皇)